11月3日,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》(以下简称“建议”)正式发布。《建议》强调,深化国有企业改革,增强国有经济活力、控制力、影响力、抗风险能力。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撰文指出, “十三五”时期推进国企改革的路径和步骤首先是分类,其次是国企重组,然后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,最后是以管资本为主建立起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,这四个问题将决定“十三五”时期国企改革的整体进度和速度。
《建议》指出,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,完善现代企业制度。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,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,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,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、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,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,更好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。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,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,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。
李锦指出,未来几年国企产能过剩矛盾依然存在,结构调整、转型升级还要打一场攻坚仗。改革进入深水区,制度约束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障碍。唯有继续深化改革开放,进一步释放制度红利,才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主要的动力源。
李锦认为,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应向市场要活力,用创新驱动点燃发展“引擎”的改革仍将持续。改革的核心是资源和权力的重新调整,国有企业改革这个动力就是9月公布的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所提出的三个“一批”,即清理退出一批、重组整合一批、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。
李锦强调,“十三五”为国企改革提供一个大有作为的天地,国企改革为“中国号”巨轮装上了一个巨大的发动机。未来5年国企改革从顶层设计的“蓝图”落实到“施工图”,需要更清晰的改革思路、缜密的改革布局、有力的改革举措,保障改革政策举措“落地生根”、“开花结果”。李锦授权中国经济网发布此文,全文如下:
“十三五”, 国企改革将怎样提供动力?
站在“十二五”即将收官、“十三五”即将开启的历史节点,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制定“十三五”规划的建议,划定未来五年中国发展的航标。“十三五”规划提出的发展方向、发展目标,把“中国号”巨轮带入一个全新的水域。
一个月前揭开波澜壮濶大幕的中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,是为“十三五”寻找新动力,再造改革新红利,“十三五”为国企改革提供一个大有作为的天地。可以理解,国企改革为“中国号”巨轮安装了一个巨大的发动机。
三个“五年”,赋予国企改革重大使命
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焦点聚集在“十三五”规划上,这一规划将描绘到2020年整个国家发展的蓝图,而9月公布的《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》的目标是,到2020年,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。这与“十三五”规划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时间节点正好吻合,如何看待三个五年在这一时间点的巧合?
用五年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,是中国特有的战略模式。这是一个三“五”重叠:即以后的五年,是“十三五”具体实施的五年,是国企改革取得突破性成果的五年,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后决胜的五年,这反映了国企改革在“十三五”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中的地位和作用。国企改革的“驱动”作用,为经济体制带来新的活力,进而形成改革红利,以利于“十三五”目标的实现。
因此,新一轮国企改革将如何为“十三五”期间经济社会发展,提供新动力,再造改革新红利,万众瞩目。
第一轮国企改革肇始于1984年的“十二届三中全会”,以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国有企业改革,持续10多年。1999年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了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,这个文件管了16年,直到今年出台的新的改革方案。新出台的国企改革指导意见明确2020年这一时间点,要求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,也就是5年内要取得明显进展,这凸显了国企改革在时间上的紧迫性。前两个文件形成的改革红利都为“中国号”巨轮创造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。
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,“深化改革”一直是中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主题词。过去一年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80个重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,此外,中央有关部门还完成了108个改革任务,共出台370条改革举措。其中,国企改革文件就达数十个。改革部署数量之多、频率之高、力度之大,均前所未有。
“十三五”需要新动力,国企改革将在“十三五”中再造新红利!